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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4月全国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1起

来源:中国矿业报 本报记者:赵京燕发表时间:2020-05-14 浏览次数:2686   关闭

自然资源部日前对1~4月份全国地质灾害灾情进行了通报,对5月份地质灾害趋势进行了预测。


1~4月份,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32起,其中滑坡152起、崩塌112起、泥石流4起、地面塌陷64起,造成8人死亡,3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5410.9万元。与上年同期相比,地质灾害发生数量、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32.8%,78.4%和19.3%。


1~4月份,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1起,涉及可能伤亡人员370人,避免直接经济损失6687万元。


与前5年同期平均值相比,地质灾害发生数量、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34.5%,77.8%和52.4%。


4月份,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67起,其中滑坡86起、崩塌60起、泥石流2起、地面塌陷19起,造成1人死亡,2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2994.9万元。与上年同期相比,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分别减少12.6%和90.9%,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2.1%。


4月份,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1起,涉及可能伤亡人员270人,避免直接经济损失6067万元。


1~4月份全国地质灾害呈现以下特点:


一是多年同期相比灾情较轻。与2011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,今年1~4月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第8位,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排第10位,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排第10位。


二是防灾减灾效果良好。1~4月份发生的332起地质灾害中,造成人员伤亡的有8起,占地质灾害总数的2.4%。1~4月份,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1起,涉及可能伤亡人员370人,是1~4月地质灾害造成实际伤亡人数的34倍。


三是灾害类型以滑坡和崩塌为主,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。1~4月份,全国共发生滑坡152起,占总数的45.8%;崩塌112起,占总数的33.7%;两类地质灾害占总数的79.5%。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,共323起,占总数的97.3%。


四是以自然因素引发为主。全国332起地质灾害中,自然因素引发273起,占总数的82.2%;人为因素引发59起,占总数的17.8%。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、冰雪冻融等;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施工等。


五是中南地区地质灾害灾情最重。中南地区的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和广西共发生地质灾害230起,占总数的69.3%;造成5人死亡失踪,占总数的62.5%;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05.4万元,占总数的50.0%。


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,5月份我国将逐渐进入地质灾害的高发期,防灾减灾形势将更加严峻。华东、中南和西南等山地丘陵区应加强防范强降水引发的滑坡、泥石流等地质灾害;华北、西北黄土地区重点防范黄土塬边缘崩塌、滑坡、沟口泥石流灾害;三峡库区要防范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;汶川、鲁甸、彝良、芦山、日喀则、墨江、九寨沟、长宁等地震影响区需要加强防范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。